1透濕率
按GB/T 12704.1—2009的方法進行試驗,防護服材料透濕率應不低于2500g/(m3?24h)或標示量(取較大值)。
2抗合成血液穿透性
按YY/T 0700—2008表1中程序C或D進行試驗時,防護服材料應不低于表1中2級的要求。
3斷裂強力
按照GB/T 3923.1—2013中規定的條樣法進行試驗,防護服材料的斷裂強力應不小于45 N。
4阻燃性能
防護服若聲稱具有阻燃性能,按GB/T 5455—2014中規定的垂直法進行燃燒性能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a)損毀長度不大于200 mm;
b)續燃時間不超過15 s
c)陰燃時間不超過10 s
5表面抗濕性
按GB/T4745—2012進行試驗,防護服外側面按GB/T 4745—2012中 9.1進行沾水評級,應不低于制造商標識的等級。
6阻血液傳播病原體穿透性能
對于預期接觸噴灑或飛濺等形式的血液或體液的防護服,按YY/T 0689—2008進行試驗,根據表1給出的性能水平確定等級,應不低于制造商標識的等級。
注:YY/T 0700—2008可用于本試驗篩選以預測預期水平,其試驗結果能作為不合格判定的依據,但不能作為合格。
7阻濕態微生物穿透性能
對于預期在經受摩擦、壓力和潤濕等綜合作用下接觸傳染因子的防護服,按YY/T 0506.6—2009進行試驗,根據表3給出的性能水平確定等級,應不低于制造商標識的等級。
8阻干態微生物穿透性能
對于預期接觸污染固體粒子的防護服,按YY/T 0506,5—2009進行試驗,根據表4給出的性能水平確定等級,應不低于制造商標識的等級。
9抗靜電性
防護服若聲稱具有抗靜電性,按GB/T 12703.3—2009進行試驗,防護服的帶電量應不大于0.6 pC/件。
防護服若未聲稱具有抗靜電性,制造商應在隨附文件或包裝上給出相關警示信息。
10抗滲水性
按GB/T 4744—2013的方法進行試驗,含接縫處的試樣靜水壓應不低于1.67 kPa(17 cmH2O)。
11阻穿透性能
按照GB 19082—2009中 5.7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含接縫處的試樣對非油性顆粒的穿透率應不大于30%。
按GB/T 12704.1—2009的方法進行試驗,防護服材料透濕率應不低于2500g/(m3?24h)或標示量(取較大值)。
2抗合成血液穿透性
按YY/T 0700—2008表1中程序C或D進行試驗時,防護服材料應不低于表1中2級的要求。
3斷裂強力
按照GB/T 3923.1—2013中規定的條樣法進行試驗,防護服材料的斷裂強力應不小于45 N。
4阻燃性能
防護服若聲稱具有阻燃性能,按GB/T 5455—2014中規定的垂直法進行燃燒性能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a)損毀長度不大于200 mm;
b)續燃時間不超過15 s
c)陰燃時間不超過10 s
5表面抗濕性
按GB/T4745—2012進行試驗,防護服外側面按GB/T 4745—2012中 9.1進行沾水評級,應不低于制造商標識的等級。
6阻血液傳播病原體穿透性能
對于預期接觸噴灑或飛濺等形式的血液或體液的防護服,按YY/T 0689—2008進行試驗,根據表1給出的性能水平確定等級,應不低于制造商標識的等級。
注:YY/T 0700—2008可用于本試驗篩選以預測預期水平,其試驗結果能作為不合格判定的依據,但不能作為合格。
表1 抗合成血液穿透性、阻血液傳播病原體穿透分級
對于預期在經受摩擦、壓力和潤濕等綜合作用下接觸傳染因子的防護服,按YY/T 0506.6—2009進行試驗,根據表3給出的性能水平確定等級,應不低于制造商標識的等級。
表2阻濕態微生物穿透分級
對于預期接觸污染固體粒子的防護服,按YY/T 0506,5—2009進行試驗,根據表4給出的性能水平確定等級,應不低于制造商標識的等級。
表3阻干態微生物穿透分級
防護服若聲稱具有抗靜電性,按GB/T 12703.3—2009進行試驗,防護服的帶電量應不大于0.6 pC/件。
防護服若未聲稱具有抗靜電性,制造商應在隨附文件或包裝上給出相關警示信息。
10抗滲水性
按GB/T 4744—2013的方法進行試驗,含接縫處的試樣靜水壓應不低于1.67 kPa(17 cmH2O)。
11阻穿透性能
按照GB 19082—2009中 5.7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含接縫處的試樣對非油性顆粒的穿透率應不大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