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隨機抽樣的方式在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的待銷產品中抽取。
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等方法產生。
每批次抽樣數量見表1。
表1 抽樣數量
序號 |
明示標準 |
產品品種 |
抽樣數量 |
1 |
GB 2626-2006 |
隨棄式 |
無閥38個(檢驗樣品19個,備用樣品19個) |
有閥46個(檢驗樣品23個,備用樣品23個) |
|||
2 |
GB 2626-2019 |
隨棄式 |
無閥48個(檢驗樣品24個,備用樣品24個) |
有閥56個(檢驗樣品28個,備用樣品28個) |
|||
3 |
GB/T 32610-2016 |
—— |
72個(檢驗樣品36個,備用樣品36個) |
4 |
GB/T 38880-2020 |
兒童防護口罩(F)) |
48個(檢驗樣品24個,備用樣品24個) |
兒童衛生口罩(W) |
6個(檢驗樣品3個,備用樣品3個) |
||
5 |
其他標準 |
—— |
72個(檢驗樣品36個,備用樣品36個) |
注:抽取檢驗樣品或備用樣品不足最小銷售包裝的整數倍時,抽取最小銷售包裝的整數倍,不破壞最小銷售包裝。 |
表2 明示標準為GB 2626的非醫用口罩
表2 明示標準為GB 2626的非醫用口罩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 |
1 |
過濾效率 |
GB 2626-2006 GB 2626-2019 |
2 |
呼吸阻力 |
GB 2626-2006 GB 2626-2019 |
3 |
呼氣閥氣密性 |
GB 2626-2006 GB 2626-2019 |
表3 明示標準為GB/T32610-2016的非醫用口罩
表3 明示標準為GB/T32610-2016的非醫用口罩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 |
1 |
吸氣阻力 |
GB/T 32610-2016 |
2 |
呼氣阻力 |
GB/T 32610-2016 |
3 |
過濾效率 |
GB/T 32610-2016 |
4 |
防護效果 |
GB/T 32610-2016 |
表4 明示標準為GB/T38880-2020的非醫用口罩
表4 明示標準為GB/T38880-2020的非醫用口罩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 |
1 |
顆粒物過濾效率 |
GB/T 38880-2020 |
2 |
吸氣阻力 |
GB/T 38880-2020 |
3 |
呼氣阻力 |
GB/T 38880-2020 |
4 |
通氣阻力 |
GB/T 38880-2020 |
5 |
防護效果 |
GB/T 38880-2020 |
表5 明示其他標準的非醫用口罩
表5 明示其他標準的非醫用口罩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 |
1 |
過濾效率 /顆粒物過濾效率 |
GB 2626-2006 GB 2626-2019 GB/T 32610-2016 YY 0469-2011 |
2 |
呼吸阻力 /吸氣阻力/呼氣阻力 /通氣阻力 /壓力差 |
GB 2626-2006 GB 2626-2019 GB/T 32610-2016 YY 0469-2011 YY/T 0969-2013 |
3 |
防護效果 |
GB/T 32610-2016 |
執行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的產品,檢驗項目參照上述內容執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
3 判定規則
3.1依據標準
GB2626-2006 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
GB2626-2019 呼吸防護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
GB/T32610-2016 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規范
GB/T 38880-2020兒童口罩技術規范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延長GB 2626-2019《呼吸防護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國家標準過渡期的通知(國標委發〔2020〕29號)
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3.2判定原則
經檢驗,檢驗項目全部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所檢項目未發現不合格;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
4 附則
本細則代替市場監管總局2020年5月22日發布的《非醫用口罩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